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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出台办法规范管理注册志愿者 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
时间:2016-04-22 09:58 来源: 作者: 阅读:次
日前,石台县出台《志愿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注册志愿者管理工作,不断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和社会化、制度化发展。
办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或16至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14至18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均可采取在乡镇志愿服务站、社区志愿服务站实地申 请,或者在石台文明网网络申请的方式进行注册,成为注册志愿服务者。
办法明确,志愿注册机构负责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志愿供需信息发布、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个人信息保密等制度。根据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对注册志愿者实施一至五星认证制度,即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达到6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达到10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达到15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同时,根据注册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业绩,定期组织开展评先表彰活动,以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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