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四举措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今年4月7日—5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共转办我县信访件13件。随之,6月21日,省环保督察组进驻池州市开展为期二十天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向我县转办信访件10件。
连日来,石台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督察相关精神,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实效”。
科学方案引领整改
环保整改必须遵循规律,科学谋划。自今年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对安徽开展督察、为池州生态环境工作精准“把脉”以来,石台县县委、县政府认真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县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针对督察组反馈的意见问题,逐一对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及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清单,全面压实牵头单位负总责、责任单位负全责的整改分级负责制,全力推进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实行闭环管理。
深入一线指导整改
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以及信访件指出的问题,我县始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也先后深入一线,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坚决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在仁里镇八道河附近的山脚下,有一无证经营、生产水泥管的工厂,由于该企业破坏山体、侵占河道,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污染,也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多次前往现场,要求牵头责任单位立即对该企业停产关闭,实行“两断三清”,并对原场地进行植树复绿。经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现如今,一棵棵茁壮成长的小树苗代替了昔日喧嚣的工厂,生态环境恢复了,真正实现了还河于民、还林于民,老百姓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定期会议推进整改
结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一体推进,石台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推进会,听取全县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下一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对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至11月20日,我县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13件、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10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回头看看巩固整改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对此次中央、省环保督察转办我县的23件信访件整改期间,县环委办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了多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信访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地毯式再检查、再清理,并现场督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群众投诉案件办理,严格对标对表,查漏补缺。通过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看监测数据是否达标、看档案记录是否完善、看周边群众是否满意等,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努力让污染不反弹、投诉不反复,让信访件“办结”更“办好”,扎实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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