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
为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石台县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6月14日,石台县农机推广中心组织40位生产经营型农民学员到合肥参观2018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正式开班,另两期专业服务型休闲农业服务人员培训班分别于6月26、28日开班,培训学员80人。截止6月底,总共培训学员120人,达到任务的50%。预计7月底将完成培训任务100%。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县成立了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农委主任、县财政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该县实际,制定印发《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分专业方案》,明确今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的总体要求、培训任务、实施内容、保障措施等,确保按时按量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二是精选培训机构。该县按照“发布公告、自愿申报、资格审查、评审确定、公示上报”的流程遴选师资力量强、管理规范的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专门召开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会议,由遴选评委专家组分别从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实践实训基地以及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方面详细审核。最后确定由县农广校、农技推广中心、池州生态旅游学校、池州恒志职业技术学校、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5家培训机构承担2018年石台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三是优选培训对象。石台县依照“以农业为职业、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的原则。结合石台县农业产业的发展情况,制定了较为科学的遴选办法。严格规定生产经营型和专业服务型培训对象选择范围,明确培训对象必须为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电商人才培训对象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9100元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培训对象由县农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委择优选择的程序确定。并且2016、2017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将不再培训,两类型培训对象当年不得重复。本年度共有256名农民申请上报,最后择优选择了240名,正式认定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
四是规范培训管理。参照农业部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和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印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性培训方案》要求,优选培训内容,科学安排课程。为切实提高培训实效,提高学员学习积极性,主要采取课堂授课、实践操作、参观交流等形式进行学习,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让学员真正的学到,弄懂。并且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规定每期培训班学员为40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
五是严抓教学管理。每期培训班严格执行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县农委安排领导上第一堂课,宣讲民生工程和产业扶贫政策);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直接与培训成绩挂钩);满意度调查制度(由县农委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开展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效果,评价结果作为拨付培训经费和下一年度培训机构遴选的重要依据 );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同时,安排专人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考核和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等。县农委会同财政局,将对培训情况开展不定期巡查,对存在问题的机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是落实跟踪服务。培训结束后,及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后续跟踪服务工作。打造跟踪服务平台,统一印发学员通讯录,通过QQ、微信等网络联系方式和电话交流,方便随时进行技术指导;建立农技人员跟踪服务职业农民机制,将跟踪服务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县项目有机结合,实行农技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对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安排农技专家入户交流和现场指导。对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分别进行为期3年和1年的跟踪服务。(县农委 崔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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