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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积极探索缓解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期间医疗护理保险制度
时间:2018-05-11 09:42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次
为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缓解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期间无人照料难题,今年石台县民政局首次探索建立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护理保险制度,为全县1418名特困供养人员统一购买了住院医疗护理保险,保费共计17万元。
投保期内,特困供养对象因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需要护理的,由人保财险石台县分公司给付医疗护理赔付,根据医院区域,按乡镇、县、市分别给予60元/天、80元/天、100元/天的护理补贴,每人累计赔付不超过90天。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为10000元。
住院期间,特困对象只要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指标有其中一项以上不能自主完成,则可认定为需要护理。由供养机构或分散特困对象向当地民政所或保险公司报案,经保险公司核准后,五日内赔付到位。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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