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健康扶贫力阻“病根”变“穷根”
健康扶贫工程是脱贫攻坚战明确的七大行动之一,也是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大举措。石台县是全省九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是扶贫攻坚的“拦路虎”。为此,该县积极做好健康民生工程与健康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出台了一系列健康扶贫政策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症,为全县贫困人口按期脱贫提供了坚强的健康保障。2017年,该县贫困人口住院3789人次,住院总费用2498.71万元,基本医保报销1580.0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56.35万元,民政救助报销219.85万元,财政兜底102.31万元,综合报销比例85.56%;1425名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享受“180”补充医保政策,财政兜底79.38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综合报销比例95%。
家住石台县横渡镇兰关村村民胡建新患帕金森综合症长达10年,行动困难,日常生活全靠老伴照顾,没有劳动力,每年还要花去2000多元医药费,全家人生活非常贫困。2017年8月,胡建新病情再次加重,全身不停抖动,连吃饭喝水都成问题。8月20日,家人将他送到省立医院进行手术,手术期间产生医疗费用25万元。因胡建新是贫困户,享受健康扶贫相关的“351”和“180”政策,通过减免,胡建新只支付了1万元的医疗费用。胡建新感慨地说:“如果没有这么好的健康扶贫政策,我估计人现在已经不在了。”
为了防止“因病返贫”,石台县将贫困户大病的保险门槛由1.5万元降至0.5万元,将贫困户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由50%至80%提高到60%至90%,单此一项最高个人就能报销20万元。此外,针对贫困户大病患者城乡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费用过高问题,该县不但出台了贫困户大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再报销10%政策,还运用“351”和“180补充医疗”兜底政策为贫困户大病患者医疗负担构筑最后一道“防火墙”。即对贫困户患者医疗费用实施封顶,在县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封顶为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疗费用实行政府兜底。
2017年,石台县为全县7665户23632贫困人口每人都建立了1份电子健康档案、1张健康卡、确定1名家庭医生签约,按照普通患者、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实行分类健康干预。家庭医生每个月都要上贫困户走访1至2次,为他们提供健康医疗服务。还为所有贫困户交纳了新农合的个人部分。2017年全县共为贫困户、低保,五保、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等29436人代缴新农合资金441.54万元。同时确保医保“两免”“两降”“四提高”等倾斜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在乡镇、县、市、省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第一次报销比例达到95%、85%、80%、75%,做到了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池州日报 唐馥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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