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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在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推行“双落实、双提升”

时间:2021-02-18 10:42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查雪红 朱甜甜 阅读: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执法部门的监管责任,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石台县市场监管局自2018年起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开展“双落实、双提升”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制定《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落实、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食品局、药化科、特种设备监管局、基层所负责任人为成员,全面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研究制定各类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分别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敬老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药械经营单位、药械使用单位药品安全工作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规范。各类工作规范均包括硬件建设主要清单和软件建设主要清单,其中软件建设主要清单包括:应建立的制度、台账、应设置的岗位及岗位职责、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等。

建立专业检查员队伍。分别建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械、特种设备五支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制定专业检查员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每次培训首先学习相应的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和现场检查要点;再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召开总结反馈会,交流经验,分析问题,提升执法能力。

先试点后推广。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后,及时召开动员会,选择一批企业先行试点。组织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和岗位责任培训。通过培育一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形成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在同类企业逐步推广实施。

部门联动,实施重点领域全覆盖。联合县教体局、印发了《石台县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规范》,联合县民政局印发了《石台县敬老院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在全县学校食堂、敬老院食堂全面开展该项工作。组织召开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现场会,在全县学校(幼儿园)扎实推进“双落实、双提升”工作。《石台县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得到池州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并在全市推广。

自“双落实、双提升”工作开展以来,共组织专业检查员业务培训和执法检查28次,有264家单位按照“双落实、双提升”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其中在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敬老院食堂全覆盖开展了此项工作。

下一步,该局将以“双落实 双提升”作为推动全县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持续不断地强化实施,通过“服务指导、宣传培训、执法检查”全面提升我县市场监管水平。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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