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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好人]李锦林:坚持公益10余年 乐善好施言传身教

时间:2022-11-21 15:38 来源:未知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

 

人物简介:李锦林,女,1977年出生,石台县兰惠广告法人,石台县公益协会理事、县书法协会理事、石台县三献工作站成员。

事迹简介:1999年木竹公司下岗后的李锦林在上海做过餐饮业,当过出纳,也从事过广告设计等工作,2006年底因家庭等原因返回石台创业,开起了兰惠艺苑广告店。自2010年加入石台县公益协会以来,十多年来她一直热心公益事业,平时将乐善好施视作生活的常事。每年都会捐赠数目不等的爱心款项,用于帮助有需要的弱势群体。多年来她言传身教,带着身边的人一起参加公益活动,10余年来累计捐款数十万元,义务献血2000cc,志愿服务时长达800余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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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身公益十余载,累计捐款数十万元并带领身边人走上志愿服务道路的石台县公益协会会员李锦林

正文:

初心不改,公益路上从未停歇

自从2010加入石台县公益协会这个大家庭,她便利用业余时间来参加公益活动,不断地提高自己,熟悉各项业务,很快便成为一名合格的志愿者。多年来,她积极参加公益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走村串户为困难群众和家庭送去捐赠物资和爱心款,为重大疾病患者募捐善款。

2022年,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石台人民安全,自3月25日起,石台县公益协会积极组织志愿者,在该县高速出口防疫检查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群公告发出活动通知后,李锦林积极跟帖报名。4月9日,我县的最高气温一直保持在30℃左右,李锦林穿着厚重不透风的防护服,顶着30多度的高温,一丝不苟地查验来往车辆。她来回穿梭引导车辆,5小时执勤结束,走路超一万步。烈日当空,防护服里的李锦林看着十分疲惫,直到交班志愿者前来,她才长舒一口气,换下防护装备。当李锦林脱下面罩和手套时,她满脸通红,整双手都已经被汗水泡得发白。“站在太阳底下的时候,感觉闷热难当,但是为了疫情防控,再难受,我们也要坚持。”李锦林说虽然又热又累很疲惫,但为抗疫尽一份力很值得,也很有意义。

2017年,石台县矶滩乡一村民被大火烧伤,在安庆石化医院救治过程中急需输血,李锦林在石台县公益协会与三献工作站的组织下,去现场捐献400cc血液,并多次带领公司员工参与献血及干细胞捐赠活动;2021年底,在参加协会“暖春行动”时,路过之前协会帮助过的一位困难学生家,她特意前去了解孩子近期的情况,并现场捐给孩子2000元,鼓励他好好学习,有什么困难随时找她。类似于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用她自己的话说,“这都是一些小事,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帮助到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觉得挺快乐”。

2019年,在资助孩子同班的一位困难准大学生时,李锦林了解到该同学的情况后不仅自己捐了爱心款,还在家长群中为其募捐了五、六千元资助款,该名同学在2020年看到李锦林朋友圈发布协会募捐助力抗击疫情活动贴时,马上联系了她,坚持要捐100元表示心意,当时李锦林被孩子的感恩之心所感动,她觉得自己的付出值了,做公益事业的决心也更加坚定。

刚开始做公益时,有时也会遇到一些不理解她的人 “但每每看到受助者解困,就不会去计较别人的看法,时间是最好的证明,我会一直坚持下去。”

让爱传承,带着儿子一起做公益

李锦林的儿子焦健浩是皖医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别的孩子一样,身为独生子女的他从小也是在长辈的爱护下长大的。“关心他的人太多了,所以他心里只有‘获取’的概念,没有‘给予’”。为了让他学会分享和给予,李锦林决定领着他一起做公益。

焦健浩被妈妈说服做公益是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的。谈到第一次带儿子做公益,李锦林说:印象最深的是2010年的冬天,当时公益协会组织看望慰问一户孤寡老人,老人家徒四壁,儿子被看到那一幕深深的触动了。 “我想帮助他们”。焦健浩当即向妈妈“借”了200元现场捐给了那位老人,回家后从压岁钱里拿出钱还给妈妈。从此,焦健浩就成了石台县公益协会活动中的常客。学习之余,他和妈妈一起走访困难家庭、疫情防控、环境整治、爱心募捐……而这背后总是有妈妈李锦林的陪伴和坚持。

除了他自己参加活动,在寒暑假期间,焦健浩还带动同学一起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来,是石台县公益协会青年志愿活动的热心召集人。听说协会要开展护航高、中考志愿服务活动,他立即联系同学,自告奋勇在同学群中发起了活动倡议;2021年团县委主办的六一儿童节微心愿征集活动中,焦健浩从自己的奖学金和零花钱中省出1200元,认领了6名儿童的心愿;大一时,学生会组织开展义诊活动,作为校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的他第一个报名参加,“既能让自己学到的知识得到实践,锻炼了自身能力,还能帮助他人,我觉得非常有意义。” 焦健浩笑着说。

李锦林坦言,儿子在她的言传身教下,爱学习、爱生活,也喜欢做公益。每次组织公益活动,李锦林都会与孩子分享很多正能量的故事。“孩子在大学生活很节俭,从不浪费钱,也懂得生活,他经常说让我把钱拿去帮助更有需要的人。” 李锦林认为,这都得益于她带孩子从小参加公益活动,使他们能切身体会到做公益的酸甜苦辣,更珍惜现在的生活。

 “通过参加公益活动,孩子在心理上的成长让人出乎意料,他不仅学会了关爱别人,同时也学会了如何与人相处,逐渐提升了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和助人自助的观念。”李锦林表示,希望今后孩子能够体验和参与更多的公益活动,做一个温暖、善良的人。

决定捐献器官,家人尊重她的选择

2022年3月12日,李锦林做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签订器官捐献协议。在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和家人的协助下, 她《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上郑重地按下了自己的手印,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有这个打算很多年了,特别是加入三献工作站之后。”她说“人一旦死亡,所有器官对于死者再无维持生命的可能,但对于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来说,这是他们延续生命的唯一希望。”

李锦林表示,捐献人体器官不是一时冲动,是自己深思熟虑的结果。开始有这个想法时,还怕家人不支持,当和学医的儿子谈及此事,儿子支持她说:“老妈,你认为应该做的事我就支持你,况且这的确是一件非常有价值的事情”。

她在公益中的坚持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先后被石台县公益协会授予爱心商家、爱心家庭、优秀志愿者及池州市三献协会优秀会员等称号。

李锦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递着人间大爱;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影响着自己的孩子们;用无限的爱心善心,带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她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也坚信天道酬善,如果每个人时时处处都怀一颗善心,多行善举,多撒善种,这个社会会更加温暖。”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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