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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石台法院成功调解 物业公司服务期满不撤场案件

时间:2022-12-14 11:40 来源:县法院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

物业管理合同到期不再续聘,物业管理公司不撤离怎么办?近日,石台法院联合仁里镇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是我院受理的首例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满后不撤离服务场所,小区业主委员会为原告起诉物业公司的案件,通过有效调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促进和谐平安社区建设。

石台县仁里镇秋浦天地小区于2018年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牵头与全季物业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物业管理合同。今年年底,由于小区业委会换届和物业管理合同期满,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就业委会换届、是否续聘发生矛盾,双方组织各自支持的业主,通过拨打“市长热线”电话反映情况,造成业委会换届工作和物业公司续聘事宜一再拖延,严重损害了小区广大业主的权益。针对上述情况,为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聘物业服务人、续聘的相关规定,我院联合仁里镇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多次调解,通过与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公司沟通,齐心协力促进物业服务纠纷化解,经过承办法官的明案释法和悉心调解,本着互惠互让、化解矛盾的态度,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物业公司同意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撤离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应得物业费,并享有“竞聘上岗”的同等机会。

下一步,石台法院将持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联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调解力度,进一步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将人民群众与企业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同时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法治力量。(钱尼升)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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