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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特邀检察官助理首次履职 协助检察公开听证

时间:2022-05-05 09:47 来源:县检察院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

4月28日下午,在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的销售假药案公开听证会上,特邀检察官助理发挥“外脑”作用,参与案件研判与听证,“会诊”办案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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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销售假药案是石台县首例药品类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囿于缺乏相关专业领域知识,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吴兆华参与公开听证,共同“把脉会诊”。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认定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作出了介绍,并详细阐述了拟适用缓刑量刑建议的法律依据和理由。犯罪嫌疑人陈某违反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故意将假药有偿提供给不特定或多数人使用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根据司法解释,销售假药罪应当严格适用缓刑,但陈某系盲人,家庭经济困难,且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故综合考虑,承办检察官拟向法院提出对陈某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吴兆华科长从假药可能会延误疾病治疗、产生药源性疾病、影响儿童发育、导致中毒甚至死亡的后果等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销售假药的危害性。

随后,听证员集中对案件进行评议。经过讨论,各位听证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构成销售假药罪,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陈某的特殊情况以及犯罪情节,一致同意承办检察官提出的意见,认为该意见兼顾了情、理、法,既体现了司法权威,又体现了检察温暖。

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是落实落地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重要举措,引“外脑”借“外智”,充分利用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有助于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水平。下一步,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密切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深化“府检联动”,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和协同作战优势,互相借力,形成合力,共建最美石台。(钱鹏飞)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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