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被评为安徽省未检典型案例
近日,石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被评为安徽省未检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未成年人甲某、乙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甲某、乙某在明知出售银行卡、手机卡可能会被用于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予以出售,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办案中,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基于甲某、乙某系初犯、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险性较小等因素综合考量,并充分听取了不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对甲某、乙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二、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督促监护,加强管教。根据对两名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情况,检察官发现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是两名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为给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敲响警钟,检察官让其父母签署了严格履行监护职责的承诺书,并制发了2份《督促监护令》 ,明确指出了监护人在监管教育方面存在的失职行为,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具体内容以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接到《督促监护令》后,两名未成年人父母表示将认真履行监管教育职责,加强与孩子沟通,更多关注孩子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对不当行为有效进行干预、劝导,帮助他们回归正常成长轨道。
(二)以点带面,建章立制。在该案办理过程中,石台县检察院发现辖区末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让未成年人远离网络犯罪、防患于未然,石台县检察院依托与团县委联手打造的“沐童·点石工作室" ,前往辖区内多所学校,对家长和孩子们进行走访调查,系统了解未成年人上网时存在的问题以及辖区内未成年人是否存在买卖银行卡现象。此外,通过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梳理出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等特点实施犯罪的相关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后,石台县检察院与团县委联合组织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座谈会,邀请公安、教体、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相关单位参加,共商建立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协作长效机制问题。会后,六家单位共同签署了《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实施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分工协作、互联互通,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规定了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具体举措
(三)全力协作,护航成长。办法出台后,六家单位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派员赴县内多所学校周边实地查看,深入书店、网吧、便利店等周边经营店铺,针对前期发现的部分小卖部存在给学生寄存手机、出售香烟、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玩具、文具,网吧中存在的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情况以及部分书店出售盗版字典、教辅材等问题,重点进行全面仔细排查。同时,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管理,提高守法经营的责任意识,积极引导规范经营。此外,石台县检察院各兼职法治副校长也先后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通过案例故事、媒体报道、互动游戏等形式,重点讲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同学们正确看待电子产品运用,清醒认识沉迷网络的巨大危害,并建议同学们增强网络风险防范意识,区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守法自律,防止上当受骗。
三、典型意义
一是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应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二是检察机关不能“就案办案” ,应从个案办理中积极发现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努力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是网络保护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的专章,检察机关应加强同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多方联动,齐抓共管,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驾护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检察官提醒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来搞电信诈骗,还会用来搞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这些犯罪现象对社会和家庭都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但仍有很多不明真相的学生、村民,在被不法分子忽悠后,不惜牺牲自己的信用办理电话卡、银行卡或者用家人的身份信息办理电话卡、银行卡贩卖,最后被法律惩处或者信用惩戒。因此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员,一定要抽空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受到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工作。(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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