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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检察院关于无证醉驾类案分析得到县委书记和县政协主席批示肯定
时间:2020-05-09 14:56 来源:石台县检察院 作者:徐鸿 阅读:次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近两年的办案数据,结合办案时的调研、思考、总结,撰写了一篇《石台县无证醉驾现象分析及对策建议》类案分析调研报告,县委李军书记和县政协戈卫民主席对此高度关注。
县委李军书记对送阅材料作出批示:县检察院分析案例,主动研究,对我县无证醉驾现象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担当和尽责。李军书记强调,要多措并举,教育管理并重,更加重视源头治理,尽快扭转无证醉驾的违法现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政协戈卫民主席对县检察院的无证醉驾调研报告也作出批示:这份调研报告透过无证醉驾现象,深入分析成因及社会危害,提出的建议注重可操作性,关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值得学习。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很多人都知道酒后驾车会被交警查处,会受处罚,但对于什么是“醉驾”行为、“醉驾”行为触犯什么罪名、会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等一些法律问题没有足够地认识。有人只知道喝酒后不能开轿车等四轮的机动车,却不知道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是违法犯罪行为,要受法律制裁!有人以为有了轿车、货车等车辆驾驶证,就理所当然地具有驾驶摩托车的资格,却不知道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也是无证驾驶。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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