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检察院:“未”你行动,惩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五步走”
近期,石台县检察院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政策要求,依法从严惩治此类犯罪行为,对涉嫌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均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县检察院依托案件办理,通过“五步走”的行动加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
心理疏导,关爱成长。针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县检察院根据《池州市检察机关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实施办法》,通过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共青团池州市委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工作,通过玩游戏、绘图等专业方法了解犯罪行为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心理创伤程度,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尽快消除心理阴影;了解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庭情况,对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要求监护人强化监护职责的履行,注重对孩子的关心陪伴,帮助孩子早日走出负面影响,恢复正常生活和学习。
聚焦问题,制发建议。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通过审查发现,部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发生在县域内的宾馆,网吧、KTV等场所存在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情况。针对宾馆、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存在经营管理漏洞,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发送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上述场所的监督管理,要求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多方座谈,达成共识。2021年12月21日,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妇联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近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这一情况,传达学习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检教同行 爱护未来”关于实施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的意见》,并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具体落实进一步会商,达成一致意见。会议决定多家单位联合行动,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自护教育,关爱弱势困境儿童,净化社会环境,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快乐成长。
联合行动,加强整治。2021年12月22日晚,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对县域内宾馆、网吧、KTV等场所开展综合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宾馆经营者是否做到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网吧、KTV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提示语,是否有未成年进入网吧上网情况、消防设施及通道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等问题。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宾馆经营者对于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认识不到位,检察干警重点向其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文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主体责任,对发现的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检教同行,爱护未来。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自护意识,12月22日,沐童·点石工作室成员赴县域内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上法治课的方式,重点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法律知识,结合电影、新闻、案例,让同学们了解什么是性侵害行为,如何防范性侵害,遭受性侵害应如何应对处理,引导同学们增强自护意识,不仅要防范陌生人还要注意熟人之间的相处和接触,警惕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实施猥亵等性侵害行为,告诉同学们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法律意识,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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