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石台文明网!-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文明单位 > 正文

提疑问、谈建议、解心结...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时间:2023-06-25 11:18 来源:县检察院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2022年以来,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主动将人民监督员工作纳入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共邀请人民监督员46人次,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监督活动45件次。

公开听证“提疑问”

“刚刚检察官从专业角度分析了汪某某构成盗窃罪,我想请检察官跟我们阐释一下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案件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就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向检察官提问,随着检察官的阐释和举例,人民监督员表示对两罪的法律规定有了深入的认识,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2022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32件次,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向检察官提出疑问40余个,人民监督员提疑问,检察官专业释法,让理越辩越明、法越辩越清,有效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

法律监督“谈建议”

“经过讨论,我们认为检察机关拟制发的两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适用法律正确,建议对象明确,措施也具有针对性,但在社会治理措施方面应补充注重宣传引导,提升公众自我防范意识等内容。”

为提升检察建议内容的精准度,提高发送对象的接受度和认可度,在制发检察建议前,邀请人民监督员就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意见建议,在检察建议制发后,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的研究与提出、监督和落实工作3件次,人民监督员提出意见建议9条,检察建议刚性不断提升。

上门释法“解心结”

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到信访群众家中开展上门简易听证,由人民监督员从第三方角度客观公正地对信访事项释法说理,如在办理方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一案中,检察官阐述调查核实、法律适用等情况后,人民监督员从维权角度出发,进一步阐释了检察机关提出的挽回经济损失的最优方式,有效解开方某某心结,方某某当场表示息诉罢访。2022年以来,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化解信访矛盾,“面对面”讲法理,“心贴心”解心结,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巡回检察“查看听”

在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中,采取“巡回检察+人民监督”工作模式,通过调阅案卷、查看信息平台、实地查访、当面核查等形式,重点发掘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违法违规等影响监管安全的问题。针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人民监督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想法,巡回检察组充分吸纳相关意见,依法督促落实整改。

生态修复“督现场”

主动向人民监督员报告“生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邀请现场监督“增殖放流”、参观“补植复绿”基地等。在对一起非法采挖野生兰花开展替代性修复活动时,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参与下,向秋浦河大龙湾段投放鱼苗3万余尾。人民监督员表示“增殖放流”对行为人及现场群众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既能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又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王亚玉、苏家乐)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