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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石台县:替代性修复 助力生态保护

时间:2023-05-24 08:49 来源:县检察院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

为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5月23日上午,在秋浦河大龙湾段,县检察院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矶滩乡人民政府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活动。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参与。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鱼苗3万余尾。

今年3月,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陈某某等人涉嫌非法采挖野生兰花。经鉴定,涉案兰花均为兰科兰属,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年)二级保护植物。陈某某等人非法采挖野生兰花的行为破坏了野生植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县检察院依法对该公益诉讼线索立案调查。办案中,承办检察官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释法说理,让陈某某等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综合考量野生兰花无法完全修复的情况下,陈某某等人自愿以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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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结束,参加人员纷纷表示,以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的方式让违法者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不仅让违法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担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还对广大群众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将“恢复性司法”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役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活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守护绿水青山。(卢美龄)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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