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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纪委监委:让文明之"法"化于心、践于行
时间:2020-09-25 09:10 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次
为促进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和业务水平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近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宣传《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入手,以法治的刚性和硬度推动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学习《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树立了文明意识,纷纷表示在今后要将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实际行动展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良好精神面貌。
为了进一步做好《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解读,县纪委监委利用LED电子屏,宣传文明行为规范要求,同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自觉树立讲文明、树新风的道德风尚。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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