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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
时间:2020-09-05 12:14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金春林 阅读:次
《池州市文明条例》宣布于9月1日施行后,县人社局立即行动,开展“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主题实践活动。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争做条例的宣传者。9月3日局党组中心组、所属各支部分别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池州市文明条例》,会上重点解读了条例的主要精神。要求全体人社干部从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环境、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等方面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引导家人、亲戚、朋友讲文明、守条例;充分利用电子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引导全县人民树立文明意识,从生活点滴做起,把学习条例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营造人人知晓的社会氛围。

规范言行、率先垂范,争做条例的践行者。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在自觉践行上下功夫,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争做文明有礼的人社干部,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节约习惯。局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全体干部积极主动签订了《石台县党员干部关于带头拒绝餐饮浪费的承诺书》,利用宣传栏、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金春林)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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