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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法院:家事审判进乡村 法官能断家务事
时间:2017-11-23 10:15 来源:石台法院 作者:陈龙 阅读:579次
11月21日,石台法院家事法庭深入仙寓镇利源村,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现年80岁的檀某育有二子三女, 2017年5月,老人因摔伤导致双腿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就赡养问题,虽经村、镇调委多次协调,但问题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老人无奈之下将子女告上法庭。
考虑到当前农村赡养纠纷案件有增长趋势,为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所在的仙寓镇利源村,在当事人“家门口”开庭审案,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旁听。
要想处理好此类赡养问题,积极化解矛盾,修复家庭成员关系是关键。庭审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充分运用农村传统道德观念对子女进行教育引导,另一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当事人阐明相关法律规定,让子女认识到赡养老人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应当自觉履行。经过法官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后,子女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就老人的医疗费、生活费及护理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近年来,随着赡养纠纷案件的逐渐增多,石台法院家事法庭的法官们根据此类案件的特点,积极开展教育引导等调解工作,使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自觉履行义务,更好地保障了老年人的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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