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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倾心执结民生案件 下乡服务司法便民

时间:2016-10-18 10:45 来源:石台法院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

10月14日,石台法院执行法官在远离县城六十多公里的偏远山区—七都镇伍村村,向118户农民集中发放执行款18.844万元。

 

 

2014年12月,某食品公司与伍村村118户农民签订农产品种植收购协议书,约定由农户种植农产品—青刀豆,该公司按约收购,但当种植农户将成熟的青刀豆交付时,该公司未及时支付收购款。成诉后,案经石台法院调解,该公司应当于2016年7月31日前支付全部收购款18.844万元,但在到期支付时,该公司因多种原因已经处于停产状态,仍未能支付款项。石台法院依法采取了相关执行措施,并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协调下,落实了全部案款,案件执行完毕。法院执行法官针对118户农民离县城较远,交通不便的事实,到所在山村集中发放执行款,此举深受当事人好评。

近年来,石台法院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坚持创新思维,多措并举,因案施策,精准执行,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案件标的到位率保持较高水准,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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