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石台文明网!-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文明单位 > 正文

石台:阻碍渔政执法 公安依法查处

时间:2016-09-06 09:46 来源:石台县公安局 作者:曾凡旺 李玉 阅读:

近日,通过对被损坏执法记录仪的数据恢复、查清事实、固定证据,石台县公安局矶滩派出所依法查处了一起阻碍渔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案件,有力维护了一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

7月27日晚九时许,矶滩派出所接电话报警称:县农委渔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遭到一男一女的阻扰,并将执法记录仪打落入水致损坏。

接警后,矶滩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民警赶到事发现场时,嫌疑人已离开了现场。民警迅速展开排查,并将案情上报。

保护绿水青山,推进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既是公安职能所在,又是民警使命所系。在秋浦河里非法捕鱼本身便是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大事,且阻碍执法,情节恶劣,影响严重。获悉案情,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连夜赶赴矶滩派出所指导开展案件调查。

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压力,两违法嫌疑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来到矶滩派出所投案自首,请求从宽处理。

经调查查明,7月27日傍晚,矶滩村村民张兵、李红(皆为化名)夫妇在自家附近的秋浦河里下了三幅鱼网。当晚九时许,二人下河收网,看见县农委渔政执法人员已将其鱼网收上岸了,张兵的妻子李红遂不听劝阻,上前将鱼网抢回家,张兵本人先是参与谩骂工作人员,后在工作人员用记录仪对其录像时,蛮横地将记录仪打落入水,致记录仪无法开启。为搜集确凿证据,办案人员及时将记录仪寄往厂家。经厂家技术人员努力,通过技术手段,恢复了当晚的视频记录,为查证事发过程提供的详实的依据。但记录仪已损坏,无法修复使用。

8月26日,石台公安对张兵、李红夫妇阻碍渔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案件作出处罚决定:鉴于夫妇俩事后有自首情节,悔过态度较好,且愿意赔偿全部损失,公安机关对张兵、李红分别给予罚款、警告处罚。现处罚已经执行到位。

为达到办案一起,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矶滩派出所以案释法,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宣传此案的办理情况,加大公民学法守法、保护生态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执法环境,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保好驾、护好航、服好务。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