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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法院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

时间:2016-08-17 10:14 来源:石台县人民法院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创新审判方式,着力特色服务,依法促进石台县生态环境体系建设,打造“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努力实现“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的目标定位,8月16日,石台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组建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推行生态资源环境案件的“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方式,即将涉及资源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含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统一由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进行审理,以专业化审判方式确保审判质量与效果的提升。

为落实“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该院制定了工作办法,出台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集中审判,是依法服务保障石台县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的有力措施,应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序推进。二是加强联动互动。在审理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时,应及时与公安、国土、农林水、环保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建立起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形成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三是加强法律监督。针对在审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以完善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巡回审判,建立到环境保护案发地巡回审理、公开宣判的工作机制。注意联系组织案发地群众旁听庭审,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和预防污染、破坏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时发布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引导、培育和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自觉参与“绿水青山”环境保护建设。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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