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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时间:2021-08-19 11:24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李栋 阅读:

青山处处埋忠骨,保护英烈显尊崇。

为深入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根据中央、省、市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石台县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力度。近期石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石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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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小组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烈士后代的带领下利用半个月时间走遍全县2座陵园/墓园、4座纪念碑/塔,43座散葬烈士墓,清除杂草、擦拭墓碑,向烈士遗属后代、镇村干部宣讲《英雄烈士保护法》及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的高度重视,针对夏季杂草较多、山顶散葬烈士墓道路不通等实际问题与烈士后代商讨保护改进措施。


石台县于2019年9月率先出台了《关于做好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在尊重亲属意愿的基础上,对全县散葬烈士墓进行修缮。2020年6月丁香镇林茶革命烈士纪念塔完成重建,2021年清明节前珂田烈士纪念碑完成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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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8日,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石台县烈士陵园、石台县革命烈士墓园、郑村暴动纪念碑、石青太中心县委遗址纪念碑、林茶革命烈士纪念塔、珂田烈士纪念碑等6处烈士纪念设施设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石台县烈士纪念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尊崇英烈落到实处,尊崇氛围日益浓厚。(李栋)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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