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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李军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

时间:2021-03-17 15:57 来源:县河长办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

3月15日下午,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李军在县河长办主要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丁香镇、仁里镇、横渡镇、七都镇等乡镇,督查指导河长制和“清河”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这是县委主要领导3月份以来第3次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巡河工作。

李军一行先后来到黄湓河、秋浦河、公信河、鸿凌河、清溪河等地,实地查看沿河周边整体环境,听取相关乡镇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河道治理、河流日常管护、“清河”专项行动等方面情况,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现场交办。在巡查横渡镇和七都镇有关河流过程中,李军就广平砂场和成塔砂场的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

李军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是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迫切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打好“清河”攻坚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我县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全县各级河长、各河长制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关于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1号令、市级总河长4号令和县级总河长2号令精神,持续深入排查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堆乱排、乱采乱捕等河流“四乱”问题。县河长办要做好督察检查工作,通过人巡、机巡等方式,对秋浦河、公信河、鸿凌河、黄湓河、清溪河等主要河流实施全覆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彻底清理整治,确保“清河”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李军强调,全县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县的河流、水库以及农村河沟山塘等水体开展集中巡查,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带头巡河,亲自过问巡河进度,督促镇、村级河长开展巡河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巡河任务及上报工作,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全面动员镇、村级河长,积极参与“清河”专项行动。河长制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将贯彻河长制各项工作坚决落到实处。县河长办要坚持从严考核,采取“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严格河长制考核考评工作,夯实履职责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要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执法监管,确保实现石台境内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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