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民主法治村的治理之路
红桃村位于池州市石台县丁香镇的西南部,全村8个村民组201户809人,现有杉木林8921亩,青檀1988亩,毛竹358亩,板栗、香椿、枣皮、杜仲等1700亩,茶园175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96.6%。
近年来,红桃村在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抓住农村民主法治村创建这个切入点,不断提升全村依法治理水平,积极探索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新途径,通过强法治、促自治、优德治,努力打造和美向善的美丽新农村。该村先后荣获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绿化千佳村、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村镇、全国绿色小康村、国家级生态村、全省优秀党支部、安徽省百佳生态村等荣誉称号。
健全村级组各类组织
重点抓好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选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正廉洁、年富力强、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履行职权,确保村党支部在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有力领导和推进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村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组织机构清晰、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活动正常。村民委员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监督。村级协商制度健全,成立红桃村村民理事会,按章程开展活动,协商活动有序开展。
民主选举依法有序
此前,丁香镇红桃村如期进行了第十三届“两委”干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采用公开竞争、差额、无记名方式选举,严格遵守选举程序,公平、公正地选出了村“两委”干部,充分体现了村民意愿。在村“两委”换届的同时,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以及所有需要民主选举产生的群众性组织同时换届,产生程序按时有序。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要求。
民主决策科学规范
丁香镇红桃村党支部及时研究解决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要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作出决定。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情况报告,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推行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四议两公开”(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工作法,该村无侵犯村民民主权利行为发生。
民主管理切实有效
组织村民全面参与制定并遵守村规民约,有效发挥村规民约教化自律和引导向上作用。2020年红桃村村规民约被评选为安徽省80个优秀村规民约之一。依法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公共事务,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公益事业兴办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经村民委员会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严格落实《安徽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和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完善、作用发挥良好,实现依法经营管理。村建立规范的集体收支审批程序,村级财务定期审计,群众对村财务情况清楚、满意。换届后能及时交接各项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接受离任审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基层群众自治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和机制健全完善。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自主管理村级事务。定期开展村规民约“法治体检”。
民主监督扎实有力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牌子、有章子、有经费、有奖惩、有培训、有作为”,对村务活动实行有效监督。落实《安徽省村务公开条例》,设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做到村务公开设施建设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众化。涉及账务、集体经济、政府专项资金补助情况事项每月公开,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两次评议为全合格的村“两委”成员有处理结果。
普法宣传务实推进
丁香镇红桃村每年开展宪法以及村民自治、土地流转、金融集资、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村建有法治宣传栏。每季度兴办法治讲座或其他普法活动不少于1次,更换法治宣传栏不少于1次。已建法治文化广场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本地传统文化中融入法治元素,组织村民创作群众可学、可用的法治文化作品。开展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进乡村活动,推进送法治戏剧、法治书箱、法治微视频进乡村。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绿植等景观加注法治元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深度融合。全面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美德善行。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杜绝铺张浪费,奢侈攀比。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丁香镇红桃村建立村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终端建设,建立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民“法律明白人”微信群,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纠纷。该村设司法行政工作室。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援助率达到100%。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制度,为村级管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人民调解。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服务1天(不少于8小时),并在醒目位置公布联系方式,及时解答相关问题,满意率达到80%以上。红桃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配有2名人民调解员。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受理率达到80%,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建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层不稳定因素能及时发现、消除,无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无因民间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严格落实平安村创建标准,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无重大火灾、交通事故发生、无矫正对象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无刑满释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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