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部署开展春节期间文明创建活动
近日,石台县文明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文明创建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文明办和省、市文明委关于“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创建整洁有序文明的社会环境,营造欢乐祥和、安宁文明的节日氛围。
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巩固提升全域创建水平。要求各单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和精神文明教育活动,刊播刊载“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系列公益广告,常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群众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引导人们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践行简约适度生活,树立爱粮节粮意识,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推动实现高品质生活。要加大公路、河道沿线以及县城、集镇、风景旅游区、城郊结合部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重点部位整治保洁管理,清除死角盲点。确保干净、整洁、有序;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一改”、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加大对村庄道路、公共场地、房前屋后、厕所等场所清扫保洁,清理房前屋后乱堆放,规范家禽、家畜饲养和环境卫生管理,打造环境整洁优美的美丽乡村。
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对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整治、规范,严禁沿街门店出店经营、违规搭建各类棚点或堆放物料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活禽售卖宰杀区域隔离设施,严禁售卖野生动物,做到干净整洁、秩序良好、礼貌待客、文明经营;继续加大规范养犬管理力度,加强巡查密度,确保持续有效;强化主次干道交通秩序管理,严肃查处酒驾、违章停车、车窗抛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现象的教育处罚力度,确保节日期间交通安全通畅,驾乘人员行为文明。
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作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坚持贴近生活、因地制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丰富节日文化生活。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引导广大居民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经营、文明购物、文明上网、文明拜年;组织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帮扶相对困难的道德模范、各级好人和志愿者等;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要开展未成年人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传统美德知识及传统节日礼仪,营造浓厚的传统文化氛围,让未成年人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和领会传统美德和传统节日礼仪。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安宁文明的社会环境。发动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春运暖程、邻里守望、慰问帮扶、文明旅游、文明新风、健康环保、“平安石台”等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在做好自身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为春运旅客、出行群众等提供体温监测、人员登记、信息摸排、秩序维护、咨询引导、交通安全劝导等服务,面向城乡社区(村)群众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加强自我防护。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移风易俗”、“环境整治”、“战‘疫’有我”等主题志愿服务关爱行动,不断提升文明实践中心的服务能力。(舒春龙 许淑玲)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