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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低碳智慧城市停车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3 20:24 来源:石台县人民政府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

 

为有序提升我县城市停车设施规模,不断改善停车秩序,充分利用经济杠杆调节停车需求,结合我县争创全省文明城市和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规划建设要求,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盘活存量资源,极大限度疏导交通拥堵现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加强规划引导,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统筹布局城市停车设施。加强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构。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运营城市停车设施的动力。

3.建管并重、集约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城市道路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着力缓解城区道路车辆“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保障城区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扩大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停车设施效能。

4.改革创新、支撑保障。健全管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停车治理,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撑,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智能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坚持试点先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第一阶段计划于2021年10月在老城区分类分区域全面开展道路停车基础设施安装并启动智慧停车收费服务工作,分流引导车主合理停放闲置区域,盘活存量资源,达到单个停车位供多个车次停放目的。第二阶段计划于2021年底全面建成智能高效的城市停车系统。居民基本养成规范停车习惯,依法治理、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二、主要任务

合理规划道路停车泊位和路边停车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区分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差异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统筹道路空间利用,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确保人行道、盲道、消防、应急等车道畅通。

安装停车道闸及泊位车辆检测传感器。停车场可利用停车道闸、车牌识别单元等设备做连动整合,对通过出入口的车辆能更有效的辩识和管理。道路泊位可通过车辆检测传感器实时检测道路泊位状态,泊位状态变化提醒推送至收费管理员,有效避免漏登记情况。

(三)提升道路停车诱导水平。在城市交通主干道入口、次级干道、停车点附近设置二三级诱导屏,由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直接管理。通过诱导屏向公众发布泊位信息,引导驾车者在行驶过程中规划停车路线;做好热点区域停放车辆饱和时的“溢出”疏导,扩大热点区域的有效停车半径,充分利用周边停车资源。通过各级立体分布的交通诱导屏综合作用,提升整个城市停车系统的健康有序运作。

(四)建立统一管理平台。建立城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统一平台,实现停车收费的费率管理、车位管理、收费结算、经营人员管理、统一支付管理、车辆充电管理;利用整合停车收费数据提供停车监管、数据分析、诱导服务等功能。运用先进的收费模式和管理流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水平、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市民满意度。

(五)提供客户端APP服务。停车APP(以下简称APP)提供停车费用缴纳、车位寻找与诱导、泊位预约、停车计时等功能,可为车主提供充电桩寻找等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听证阶段

1.征求意见建议。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本实施方案及《石台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初稿》,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建议。

2.召开听证会。为推进智慧停车项目运营管理,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居民代表、媒体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听证会,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二)实施阶段

1.实施原则。坚持试点先行,选取停车泊位紧张、秩序混乱、代表性强的路段作为智慧停车项目试点路段,开展试点工作。同时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推进新旧城区各条道路的停车泊位建设和运营。

2.实施范围。

第一阶段:根据相关部门前期勘察摸底核定,拟将老城区现有的13处路段停车位、6处集中停车场(具体见附件)配建停车设施的停车数据接入平台,共计约970个泊位。

第二阶段:根据试点运营情况适时延伸至其它路段及商业用地停车场、物业小区停车场,测算增加334个泊位(具体见附件),将老城区已收费车队停车场共计200个车位纳入智慧停车收费系统,适时将城区更新改造项目新增停车场纳入智慧停车收费系统。

3.项目招标。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标。

4.实施收费开始时间。计划2022年1月1日份起实施收费管理。

5.确定收费标准。采用分类分区域按次计时分段累进方式计费,机动车临时停车停放时间在半小时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半小时后以小时为单位累积收费并设置封顶线(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献血车、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等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实行减半收费)。

6.硬件设施安装。根据实施方案按规定有序进行泊位停车位标线施划、传感器安装、诱导屏及停车道闸安装、收费标准公示牌等设备安装工作及智慧化软件系统的开发部署(由中标方负责施工,县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全程参与指导)。

(三)培训阶段

安排专业运营经理进行现场培训,安排收费员进行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工作,引导车主规范停车(由中标方负责实施,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文明办全程参与指导)。

五、工作职责

县文明办:制定宣传方案,负责前期宣传。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城区新增停车位地点规划许可,出具合理规划图。

县住建局:待精致县城项目路面摊铺完成后,对所有机动停车位及非机动停车位重新施划。

县公安局:协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科学合理设置、施划、调整道路停车泊位,依法查处道路违法停车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路内停车收费项目建设、运营工作,做好三种类型停车区域的划分、引导、宣传、管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优化公交路线,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负责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保障停车位的施划工作所需资金。

县发改委:组织召开前期听证会,征求市民意见,根据听证意见科学合理设置收费标准。

县行政执法局:配合开展管辖范围内的智慧停车管理工作,制定《石台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实施方案》,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路面停车收费项目建设、运营工作。

六、运营方案

项目建设

由中标公司全额出资建设县“低碳智慧城市停车”停车服务项目,并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的智能化建设,打造数字城市智慧停车,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停车乱”等停车问题。

(二)项目运营

按照市场化原则,政府授权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模式,将城区公共停车资源(含路内临时停车位、停车场停车位)在一定期限内委托给中标公司进行运营管理,中标公司在当地成立项目运营公司。 

(三)合作年限

根据特种行业经营需要及收益测算,中标单位在运营后五年内无明显收益,为保障中标公司运营良性循环,合作期限暂定为15年。

(四)配套建设

按照需求在有条件的停车场内或路段进行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建设,中标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五)项目移交

运营期满后,中标公司所投资的平台及系统整体移交给政府,由政府继续运营。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智慧停车建设工作,明确1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1名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联络员,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行政执法局牵头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推进智慧停车建设有关问题,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推进各项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细化、量化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要建立针对停车经营企业和停车人的信用联合惩戒制度,综合运用各类手段提高停车管理效能。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行政执法局、文明办要组织做好智慧停车建设工作的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为智慧停车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教育发动和舆论引导,因地制宜搭建公众信息平台,扩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市民树立停车付费、合法停车意识。

                       

附件:石台县新老城区道路泊位一览表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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