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先进典型]勇当扫黑除恶排头兵——记石台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汪晶
汪晶,女,汉族,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2005年通过公开招考进入石台县人民法院工作,从一开始的书记员到现在的刑庭副庭长。这十六年来,她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为自己心爱的审判事业贡献了青春和汗水,用平凡谱写着动人的司法为民乐章。因其成绩突出,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2015年获得石台县“2014•最美石台人”系列之“文明政法干警”称号。2020年获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
政治立场坚定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作为院扫黑办的一名工作人员,汪晶同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坚定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她积极参加院扫黑办常态化学习及季度例会,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三个一”专题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根据工作安排起草制定学习清单,积极开展集中学习月活动,提高每位干警的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积极参加全省法院2019年第三期刑事员额法官暨扫黑除恶审判业务培训、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刑事审判业务知识培训等,学习两高两部“四个意见”,提高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知识水平及办案能力。
业务能力过硬
及时草拟发文。按照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和安排,根据会议内容及时草拟《石台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石台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石台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石台县人民法院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方案》等并及时发文、制度上墙。自2018年至今,共草拟发文三十多份。
撰写各类总结。汪晶同志不仅及时草拟相关方案,及时发文,还积极协助落实汇总,写好各类总结材料。每每当别人放假旅游、周末陪娃时,她总在办室加班加点书写材料。截止目前,依据据上级法院及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共书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半年总结,年终总结,书写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等各类汇报材料及总结材料五十余份。根据县扫黑办要求,汪晶同志每月均及时撰写两篇动态信息、一篇简报及一篇综述上报至县扫黑办,并及时填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统计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诉、判决阶段统计表》等一并上报县扫黑办。
加大线索摸排。根据省高院文件要求,及本院会议精神,及时草拟《石台县人民法院关于排查处置涉 “套路贷”民事、执行案件实施方案》,她积极协助领导开展好涉 “套路贷”民事、执行案件的排查处置工作,共对十八大以来审结、执结的民间借贷案件547件进行排查,对疑似“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线索7件及时上报县扫黑办及中院。所有排查处置资料,经其汇编整理,及时制作台帐归档。对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她每天都会认真填写《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表》,并报请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送交县扫黑办,认真跟踪所有线索后续进展。截止目前已向县扫黑办报送涉黑涉恶线索15条。
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协助领导,利用法院人多、点多、面广、队伍大的优势,着力构建强大的宣传攻势,把专项斗争宣传的触角渗透到最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她一方面通过在院官方网站醒目位置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在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及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她将举报箱及时悬挂公告栏处,将《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等及时张贴法院公告栏、诉讼服务大厅等,全方位对外公布。同时,她还具体草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质效提升月”活动方案》,并乘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车”下基层宣传,深入基层,冒雨向老百姓分发扫黑除恶宣传资料,普及扫黑除恶专项知识,动员老百姓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行为,营造人人参与浓厚氛围。
行使审判职责。身为刑庭副庭长的她,在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同时,仍继续审理好自己的每一起刑事案件,尤其是涉黑涉恶类案件,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依法严惩,“打财断血”。石台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涉恶案件,罪犯汤某某等人组织卖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协助组织卖淫一案,于6月27日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进行审理。作为合议庭成员的她,在认真查阅卷宗的同时,积极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战场。案件审理期间,通过对被告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和知识的宣传,被告人朱某某提交举报信,举报涉黑案件“保护伞”。收到举报信后,汪晶同志及时制作《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表》及《关于移交朱某某举报线索的函》上报县扫黑办及中院扫黑办。为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效率,该起涉恶案于7月22日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宣判。而此时的她因刚动完手术还在医院病房休养,为能准时参予庭审宣判,她毅然提前办理了出院手续,于次日开庭宣判。后继她又参加了被告人李某等人诈骗、敲诈勒索等涉恶案件。
2020年8月3日本院立案受理的被告人雷某某等人寻衅滋事、诈骗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被告人十四名,所涉罪名十三个,犯罪事实共有三十七起,刑事侦查卷宗109册,系省督办案件。为抓审判期限,及时快速结案,作为承办人的她放弃周未休息时间,每晚加班至深夜,短短三个月的审限,从被告人送达到三天庭审,从翻看卷宗到查阅法条……。此案已于10月30日提前三天结案。
清正廉洁自律
汪晶同志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时时牢记党的宗旨,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法官,她始终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熟记于心,付诸于行,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时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高度的自觉、坚强的意志抵制各种消极腐朽的诱惑,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只有润物无声的真诚。汪晶同志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踏踏实实的为人处事的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自己应有的努力,她用忠诚和奉献创造着平安与和谐,谱写了司法为民的优美旋律。(石台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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