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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力促民营企业发展

时间:2020-04-16 11:28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朱训德 阅读:

近年以来,石台县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优化升级法律服务产品,巩固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力促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推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石台县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等,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制订了《石台县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石台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决定备案制度》、《石台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增强服务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修订,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3636项,精简率达54%。大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县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和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在线运行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521项,网办深度三级以上达99.9%、四级达81.2%。调整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布局,整合相关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发件”的综合受理模式。精简申报材料,变“多头提交”为“一次搞定”,推行一窗受理,变“一事跑多窗口”为“一窗办理多件事”。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开展企业走访600余次,召开政策宣讲会及企业座谈会70余次。

严格公正有效执法。认真贯彻落实《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职能调整划转。完成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证的年审工作,收回注销不合格证件239件,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开展“两节”市场打假专项行动、虚假广告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检查)30余次,对针对民营企业的商标侵权、知识产权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累计办理一般程序案件278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检查100余批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000余户次。通过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示网、安徽省协同监管平台等公示抽查结果1000余条次。制定部门联合检查事项18项,坚决治理行业乱象。

积极发挥司法作用。县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全阶段为民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因案施策,同时积极开展案件回访,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在开展百案回访活动中,对2018年以来审结上诉、再审、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进行回访,对于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中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县检察院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加大对涉企民事案件执行监督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在办理3起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中,对2起案件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对1起案件向法院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2018年以来县政府法制部门涉行政复议案件12件,审查合同50余件,其中涉企案件2件,均已办结。同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8年以来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构建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县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热线、人民调解等资源,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为企业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组成律师服务团队积极参与金鑫集团、创亿矿业等5家民营企业的项目决策论证、合同审查、风险评估等活动,并对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免费体检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妥善解决了仙寓板材、申大照明涉及的85人、45万余元劳动报酬法援案件。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将服务民营经济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全县普法守法工作年度重点内容,开展“法律进民营企业”主题法治宣讲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企业普法活动3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众达5000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民营经济活动6场,开展法治讲座40余场,为5家企业起草和审查企业章程、管理制度、合同20余件,提出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15条。在乡镇工作站开设民营企业服务窗口,及时就近为百余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引,为符合条件的困难民营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强化保障责任落实。教育引导、积极改变行政部门“官本位”思想,牢固树立公仆情怀,增强市场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为企业发展做好“娘家人”、当好“店小二”。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范围,作为“三查三问”和巡察内容,对企业反映好、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贻误发展的,严格问责追责。将扶持和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我县在册私营企业1186户,从业人员4686人,注册资本62亿元。在册个体工商户7549户,从业人员14618人,注册资本7.8亿元。2019年新增个体工商户553户,新增从业人员1232人,新增注册资本14081万元。新增私营企业178户,从业人员1756人,注册资本4.7亿元。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县经济发展中比重最高、活力最强、贡献最大的经济增长群体。(朱训德)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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