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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公安受理全市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时间:2018-09-06 11:02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曾凡旺 阅读:

9月5日上午,62岁的台湾居民黄先生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据悉,黄先生是池州市首位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居民。

今年8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出台的《办法》就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方面,规定了在内地(大陆)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的政策措施。《办法》总共21条,规定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证件功能、持证人权益、证件制作、申领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为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提供了法律依据。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领取居住证后,港澳台居民即可凭居住证享受到《办法》规定的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图为黄先生在石台县公安局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图为黄先生在石台县公安局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据悉,黄先生在池州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因石台山清水秀,现在石台县仙寓镇大山村居住养生。长期居住在石台县的黄先生获知自己符合申领条件,凭居住证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便赶紧家人一起来到石台县公安局,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由此成为石台县、乃至池州市首位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居民。(石台县公安局 曾凡旺)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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