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石台县推进新发展阶段依法治县工作侧记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紧扣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目标,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扎实推进新发展阶段依法治县工作,为石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强化领导,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近年来,中共石台县委坚持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了全面依法治县正确方向。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均开展专题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部署上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2020年6月,石台县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对依法治县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确定了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有力地推进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地完成。形成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紧紧围绕总目标,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纵深开展。
(二)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内容。一是纳入考核。健全年度法治述职制度,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县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相关文件,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去年,组织开展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法治领导责任述职述评工作。二是督查督办。根据职责分工对《规定》进行清单任务分解,县委依法治县办每月对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办。三是开展自查。为全面梳理《规定》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2020年8月和10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两轮全面自查工作。
狠抓重点,依法治县工作展现新作为
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切实强化工作指导、有效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着力为经济稳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做好疫情防控。疫情期间,中共石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制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深化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一是深化法治宣传。组织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部门依法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通告、命令、措施。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强医疗器械、药品、食品、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质量监管和价格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方面违法行为。共受理疫情相关投诉举报 19件,办结19件。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全县109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先后制定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石台县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指引手册》,为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疫情防控、企业用工、合同履行、法律服务提供指引,累计为中小微企业审查合同30余份,提供法律意见17次、法律咨询 157次,解决劳动争议4件,化解企业纠纷9起。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建设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保障作用,推进全县农村法治建设、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2020年,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了“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围绕“脱贫摘帽”,宣传促进群众脱贫、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农村多发的家庭赡养、土地承包经营、相邻权等纠纷,指导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49起。开展“巡回审判+旁听庭审”活动。选择典型的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并组织所在地群众参加庭审旁听,让群众在家门口接受到法治教育,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近年来,随着村民对土地价值的日益重视,村民在建房、修院时,会尽可能地利用每一寸土地、每一个空间,因而近邻通风、通行、采光、排水等引起矛盾纷争的情况日益增多。2020年5月,丁香法庭在小河镇东庄村村委会会议室就地公开审判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由小河司法所组织当地干部群众旁听,起到以案释法的效果。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对村规民约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村健全、完善、规范村规民约及村里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助残脱贫 决胜小康”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为特殊困难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升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2020年以来,全县共为一般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196件。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惠企政策。疫情期间,为解决企业困难,县人社局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共认定181户符合减免政策的参保单位,为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的参保企业减免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468万元。全面增强服务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大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落实承诺制,精简申报材料,变“多头提交”为“一次搞定”,推行一窗受理,变“一事跑多窗口”为“一窗办理多件事”。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严格公正有效执法。开展“两节”打假、长江禁捕等专项检查14项。加强产(商)品抽检,完成生产领域产品抽检10组,流通领域商品抽检37组,共发现不合格15组,查办各类案件109件。加强法律服务。开展“法律进企业”主题法治宣讲活动,去年以来累计开展企业普法活动3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受众达5000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民营经济活动6场,开展法治讲座10余场,为5家企业起草和审查企业章程、管理制度、合同14件,提出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12条。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为贯彻“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目标,石台县积极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法治保障。一是严格落实“十年禁渔”政策。县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巡河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截至目前,共开展渔政执法124次,制止非法捕捞63起,立案9起,结案9起,共计罚款11000元整,与地方政府、公安、等相关行政单位联合执法24次。县市场监管局围绕登记准入、生产企业监管、市场销售监管等方面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共摸排走访各类经营主体1469户,张贴《告诫书》240余份,发现12家经营主体的“店招”“店画”“菜谱”中含有“野生小河鱼”等字眼,查处2条违规宣传用语,已责令限期整改。二是紧抓生态检察不放松。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类犯罪,共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类案件12件。县检察院、县司法局、丁香镇共同建立“生态检察补植复绿+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扎实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深化年活动,成功办理1起县人大代表反映的祁门县安凌镇秋浦河河道堆放垃圾案件。大力推进池州市生态检察展示馆建设,该展馆架构和设施设备已配齐,拟将对外开放,着重打造生态特色培训教育基地。三是积极发挥生态巡回法庭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持打击与教育并重、惩戒与修复并举。生态巡回法庭教育成效显著,县域内生态资源环境案件大幅减少。积极践行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2020年4月再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向秋浦河投放鱼苗11万余尾,促进生态环境修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护绿水青山。县法院一案件入选安徽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加强监督,配合做好科学立法
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主动与市立法部门对接立法事项,协助上级立法机关调研立法方面的重大问题,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一)开展法治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县检察院公诉工作开展调研,并专题听取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先后对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并对《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
(二)配合立法工作 通过察看现场、座谈交流等形式,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开展农村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调研论证。对城区养犬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对《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
细化目标,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石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八个配套制度》,切实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政府决策的必经环节。始终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要环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重大行政决策,县政府不予研究。建立并落实了县级合法性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讨论决定。坚持重大决策经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提高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度。拓宽社会各方有效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对关系民生的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发布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提高公众参与度。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法定、精简、监督”的原则和“接、放、管”的要求,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截至目前,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49项,其中县直部门146项,乡镇政府3项。二是推行清单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权责清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已编制完成并公布,目前县级权力事项2702项,乡镇权力事项60项。三是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出台《石台县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制定《石台县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四是深化政务服务。通过线下和线上推进服务事项全领域公开,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制定了《石台县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对10家单位共计66项证明事项确认采用证明事项承诺告知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先后制定《石台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县政府、乡镇、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现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合法有效。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2020年以来共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均按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主动接受备案审查监督,无被监督机构撤销或责令改正的情形。三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2020年,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排查,未发现石台县有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营造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及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了清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制定《石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法制审核数据库,在政府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全县各重点执法部门按要求公示执法信息,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促进执法规范化。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做好2020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做到及时受理,依法审理,去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已全部办结,有力地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按照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应诉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2020以来,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仲裁案件1件,已结案5件。
深化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石台县司法机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工作主线,锲而不舍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贯彻实施。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一是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坚持放权和监督相结合,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责任,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确保审判权严格依法行使。以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为抓手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确保入额院庭长回归审判主责主业。二是稳步推行以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去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共办案56件,列席法院审委会4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3次、检察委员会7次,持续推进全院员额检察官轮办刑检部门案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共修改填录错误案卡196件次,涉案款物入库管理174件(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94件,安排律师阅卷31件次。三是加强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好法官、检察官遴选、晋升、择优选升和司法辅助人员职级套改任务。
(二)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一是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站)、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提供受理立案、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咨询答疑、诉前调解“一站式”诉讼服务,切实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诉讼服务网办理相关诉讼事务,提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模式转型升级的目标。二是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律师、“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健全警民联调、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加强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15个社会矛盾专门调解中心建设,专业化调处各领域内矛盾纠纷。三是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活动。新收执行案件306件,执结257件,执行到位金额0.19亿元。集中开展统一执行活动6次,拘传25人,14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到位金额45万余元。重点突破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共执结9件,到位22余万元。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打财断血”的工作要求,进行拉网式摸排,运用强制执行手段和措施,进行查找、控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力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三)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一是深化公安体制改革。2020年5月,县森林公安机关编制、人员正式转隶入列县公安局,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结束,所有执法办案单位均配备执法记录仪,严格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并上传至信息采集站。完善执法积分制结果运用,把积分制结果与争先评优、提拔任用直接挂钩,注重结果导向,引导民警办好案。加快推进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2020年底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完善司法行政制度 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完善律师工作制度,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律师执业行为监管机制,督促律所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普治并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先后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律进乡村”“违法建设以案释法”“民法典宣讲”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编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违法建设以案释法宣传读本》《民法典宣讲手册》共800余册,出动司法宣传警车50余次,深入各乡镇、各村宣传,编发与疫情有关的法治宣传信息向全县84个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进行推送,共开展宣传活动60余场次。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重点对象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切实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举办法律培训班30余场,接受培训人数500余人。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县中小学校分别通过开展法治讲座、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2020年7月,县法宣办组织青少年开展了《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法治讲座,增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情感。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下发《石台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各乡镇、各单位也相应开展了民法典的学习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宣讲进乡村活动。编印民法典宣讲手册,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官(检察官)、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全县8个乡镇、84个村居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民法典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制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宣传责任清单,强化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对各部门的普法责任进行细化,指导各单位做好全国普法依法治理系统平台数据的录入工作。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维权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先后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活动,共开展活动30余场次。(刘振发 朱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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