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倡议书
致广大市民朋友们:
犬类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它们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和温馨。然而,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如犬只扰民、环境污染、安全威胁等,也给我们的文明城市管理带来了挑战。为了营造安全、整洁、友善的居住环境,我们向所有养犬人士和社区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1. 遵守法规,依法养犬
主动参与养犬登记,为犬只办理免疫手续。不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遵守养犬管理规定。树立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意识。
2. 牵好犬绳,安全出行
携犬外出时,使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犬链(绳)牵领,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牵引。在人群密集场所主动为犬只佩戴嘴套,防止惊扰或误伤他人。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特殊群体。
3. 清理粪便,爱护环境
户外遛犬时,随身携带卫生纸、小铲子、拾便器等清洁工具,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放任犬只践踏公共绿地、草地花圃,维护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
4. 制止吠叫,文明自律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吠扰民,尤其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可采取为犬只佩戴嘴罩、止吠器等措施。加强犬只训练,避免犬只持续吠叫影响邻里休息。在重要赛事活动期间区域范围内禁止犬类进入。
5. 遵守禁入,尊重他人
不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汽车征得驾驶员与同乘人员同意的除外)。尊重不喜犬的居民,不与他人发生争执。
6. 承担责任,善始善终
定期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进行常规体检。不虐待、不遗弃犬只,为犬只提供必要的养育、护理及训练条件。如发生犬只伤人,立即将伤者送医诊治,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自觉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是每一位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为创建和谐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石台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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