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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3-02-12 08:42 来源:县教体局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应助尽助、应贷尽贷”的学生资助政策,建立了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覆盖全学段的资助体系,多途径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物质”和“精神”双重“资助”,减轻其家庭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使学生更加自信、健康成长、成才,实现资助育人并举。

为了帮助我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2023年享受相关资助,请您认真阅读这些学生资助政策。

一、资助流程

每个学期开学初(春季2月,秋季9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再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审核。每学期结束前再由县教体局直接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监护人)银行账户(中职普高由学校打卡发放)。

二、资助标准

(一)学前教育

 资助对象:学前在籍在园幼儿中脱贫户、低保户、残疾、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或孤儿、烈士子女、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子女、因重病大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1000元/生/年,分学期打卡发放。

(二)义务教育

1.“两免一补”

(1)“两免”:一是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二是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新华字典)。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

 资助标准:学杂费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据实免除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包含一年级新生正版新华字典)的费用。入学直接免除。

(2)“一补”: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小学和初中在籍在校学生中脱贫人口、低保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或孤儿、烈士子女、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子女、因重病大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625元。分学期打卡发放。

2.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在校期间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每生每天5元膳食补助。

3.免收课后服务费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脱贫户、低保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脱贫户、低保户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家庭子女;孤儿或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700元。直接免除。

4.残疾学生生活困难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的残疾家庭子女。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元,秋季学期打卡发放。

(三)普通高中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中脱贫人口、低保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或孤儿、烈士子女、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子女、因重病大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县实行分档资助。一档: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比较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分学期打卡发放。

2.国家免学费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中脱贫人口、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700元。入学直接免除。

3.地方免学费

资助对象:本县户籍的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与国家免学费政策不重复享受,另留级生不享受)。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700元。入学直接免除。

4.残疾学生生活困难补助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籍在校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的残疾家庭子女。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秋季学期打卡发放。

(四)中职学校

1.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中职学校在籍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秋季学期打卡发放。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中职学校在籍在校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中的脱贫人口、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或孤儿、烈士子女、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子女、因重病大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县实行分档资助。一档: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比较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分学期打卡发放。

3.国家免学费

 资助对象:全日制中职学校的在籍在校学生(不含城市户口学生)。

 资助标准:文科每生每年2400元,理科每生每年3000元。入学直接免除。

4.残疾学生生活困难补助

 资助对象:全日制中职学校在籍在校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的残疾家庭子女。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秋季学期打卡发放。

(五)高等教育

1.滋蕙计划(路费项目)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脱贫户家庭学生全部享受,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和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滋蕙计划资助)。

 资助标准: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人数根据省厅下达资金总额确定,秋季学期打卡发放。

2.普通高校本科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正式学籍的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秋季学期打卡发放。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被国家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读本专科(高职)学生及研究生,且学生入学前及共同借款人均为石台县户籍。

 贷款标准: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贫困大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12000元;全日制贫困研究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1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

尊敬的家长朋友,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请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时向学校申请资助,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7日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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