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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法律援助志愿者汪明信先进事迹材料

时间:2019-10-10 10:11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

  汪明信,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石台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自2016年6月份加入石台县法律援助志愿者组织以来,一直热衷于法律援助事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超100人次,多次参与县司法局牵头涉及人员伤亡的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调解,为社会经济困难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案件10余起,积极参与每年年终由县人社局牵头的农民工欠薪追讨活动,累计服务时间达300余小时。

  一、努力钻研法律知识,提升自身法律素养

  在过去的两年多的时间里,汪明信注重个人能力的培养积极向上,热心公益,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热忱的投身于青年志愿者的行动中!在日常志愿服务当中,他深深感到要解答好受援对象提出的法律问题,必须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两年时间虽短,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作为一名志愿者,汪明信成长了很多,成熟了很多。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这是我们志愿者的精神,在献出爱心的同时,得到的是帮助他人的满足和幸福,得到的是无限的快乐与感动。在每一次解答完当事人的提问时,我都有一种成就感,感觉到自身存在的社会价值。

  

  二、积极参与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调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两年来他积极主动的参与县司法局牵头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调解工作,其中成功调解处理交通事故意外死亡案件5起,工地意外伤亡案件1起,学校学生周末意外溺亡事故1起,为石台县社会的和谐稳定尽了一点绵薄之力。

  

  三、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年前,我县某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达100余万元,涉及近百名农民工的利益,农民工情绪较激动,社会不稳定因素很大。汪明信随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找到信访、人社、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一起召开了碰头会,最后形成一致意见,一边积极筹资垫付部分农民工工资,让农民工过一个安稳的年。另一边马上启动诉讼程序,由他和仁里镇司法所积极准备诉讼所需材料,寻求法院开设诉讼绿色通道,尽快立案,并迅速赶至施工企业所在地,对企业经营账户进行查封。应施工企业的邀请,年后,上班第一天我便随法院同志一起奔赴施工企业所在地,与该公司进行协商、谈判,由该公司另行提供所欠工资相对金额的担保,法院为该公司经营账户进行解冻,即保障了农民工权益不受任何损失,又保证了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是惠及千家万户经济困难者的德政工程,如何才能将这一好事做得更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路虽漫漫,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将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到这一工作中来,为石台县的法律援助事业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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