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
(一)近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本土疫情所在县区(参照每日最新风险等级地区列表)和境外返回在入境地隔离期满来(返)石台,本人未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且未纳入排查管控的人员。
(二)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的人员。
(三)得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和配合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
二、奖励金额及兑现方式
(一)对未掌握的线索,举报一经查实,每上报一例奖励300元。
(二)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奖励在核实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各乡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放。
三、举报方式及处理方法
(一)可采取当面报告、电话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
(二)对被举报并查实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或故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的,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
(四)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电话
县 疫 防 办:0566-6027980
仁里镇人民政府:0566-6022922
七都镇人民政府:0566-6711147
横渡镇人民政府:0566-6411003
仙寓镇人民政府:0566-6611000
小河镇人民政府:0566-6511003
丁香镇人民政府:0566-6542161
矶滩乡人民政府:0566-6451061
大演乡人民政府:0566-6651138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本轮国内疫情解除后终止。
六、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所有。
石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