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丁香镇“五措并举”推行河长制工作
推行“河长制”工作,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生态人文丁香、幸福美丽家园”战略目标的具体行动。自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石台县丁香镇在上级河长的指挥调度下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通过五项措施,使“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是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丁香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丁香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二是健全组织网络,任务层层分解。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在县级“河长”的领导下,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镇、村两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对全镇范围内10条主要河流全部落实了具体责任人,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乡镇级总河长,所经村两委负责人担任“村级河长”,实现镇、村两级“河长”全覆盖。同时,设立了镇“河长制”办公室并挂牌办公落实河长联络员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出台《丁香镇推行河长制2017年度考核验收办法》和《丁香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将“河长制”工作列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建立督查工作小组,定期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营造宣传氛围。利用相关会议、公示栏张贴宣传画、安装河长制公示牌(已安装10座)等形式,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不断提高村民维护河道环境的自觉性,增强广大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保护水的良好氛围。
五是开展河道塘库综合整治。镇河长办督促各村组织人员清理河道、塘库水面垃圾,整治乱挖乱采和乱堆乱放。已制止河道乱挖乱采行为3起、污水排放行为2起。同时建立健全“农户收集、镇村清运、集中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保障全镇河道塘库水面清澈。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