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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跃庭:当好群众身边“灭火器”

时间:2024-12-20 08:53 来源:池州日报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

“走,找小胡评评理去。”

这是石台县丁香镇红桃村村民遇到矛盾和纠纷时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村民口中的“小胡”,就是红桃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法律明白人”胡跃庭。

“我大学学的是土木工程,回村后开始学习法律专业知识。”2020年,27岁的胡跃庭通过“大学生回引工程”回到家乡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一职。在一次走访的路上,胡跃庭看到两名村民杵在田地里一边争吵,一边铲着泥巴互相丢。原来,因为田地界限的纠纷,双方争了数十年,谁都不肯让步,矛盾愈演愈烈。胡跃庭赶紧上前先把两人安抚住。

当晚,想着这桩“陈年旧案”,胡跃庭辗转反侧。最后,他翻出一本《土地管理法》,潜心研究了起来。接下来一段时间,他又抽空跑到镇司法所求教。经过多次努力,胡跃庭将两家人约到一起,再次调解矛盾,从法理讲到人情。最终,结怨多年的两家人握手言和。

“调解中,再好的劝说也抵不上一条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胡跃庭说。自此,胡跃庭开始做学法的有心人,一有空便钻研法律知识。他的办公桌上也慢慢堆起了一摞厚厚的法律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村民实用法律手册》《农民工权益维护手册》《农民以案释法读本》……每一本都被他翻得卷了边儿。今年,胡跃庭荣获全县乡村法律明白人竞赛一等奖、全市法律明白人竞赛二等奖。

多年来,无论村民之间发生了小矛盾还是大纠纷,胡跃庭都第一时间赶到。“大家都是乡里乡亲,‘打官司’费时费力又伤感情,所以能调解的我都尽量调解,努力当好群众身边的‘灭火器’。”胡跃庭说。

陈东华是红桃村小南组村民,2022年在村民单某家中帮忙拆除旧房时,不慎从墙上跌落摔伤,导致颈椎骨折。单某及时将陈东华送往医院进行医治,并支付了医疗费。然而,双方在后续赔偿问题上产生了纠纷。

胡跃庭闻讯而至,给两家做调解工作。他先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讲解给他们听,接着开始谈人情、讲道理。

“医药费对方已全部承担,且人家家里困难,你也要体谅。”
  “俗话说‘人有难处邻里来,一家有事百家帮’,人家是在帮你家修房期间受伤的,理应承担责任。”

最终,单某答应在赔付医疗费的基础上,再赔偿陈东华营养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3万元。对这一调解结果,双方都表示满意。

近年来,胡跃庭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开展入户法律法规常识宣传50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起,调解成功率达97%。“在农村,许多矛盾纠纷是因为一些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所以,做好农村普法工作非常重要。”胡跃庭说,今后要一如既往地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地域优势,向村民们普及法律知识,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徐婷)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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