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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法院再次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时间:2024-04-07 09:19 来源:石台法院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

家庭暴力不仅伤害了家庭的和谐,也冲击着社会的道德底线,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必须加以制止。近日,石台法院丁香法庭根据当事人徐某的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与派出所、司法所、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筑起“隔离墙”,为女性同胞人身安全撑起法律“保护伞”。

石台法院简报第32期 石台法院再次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4.3_副本.png

申请人徐某与被申请人张某于1987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女,双方因为感情和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在外务工期间,2021年2月,张某对徐某实施家庭暴力,致徐某鼻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2023年9月,张某对徐某实施家庭暴力,太仓市公安局向张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2024年4月1日,为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徐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同时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承办法官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审查了申请人徐某提供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医院诊断报告等证据,并立即前往小河派出所调取了报警材料。经审查认为徐某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将该裁定送达当事人、小河派出所、司法所、妇联、村委会,并告知张某若违反上述禁令,法院根据情节轻重,处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家庭暴力拒之门外,以零容忍的态度实现零暴力。自2022年3月29日首次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来,石台法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依法履职尽责,结合“乡村夜校”平台,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与部门之间联动,一同构筑反家庭暴力的“防暴网”,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家庭和社会环境。(钱尼升)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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