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法院刘小兵法官荣获 “安徽省岗位学雷锋标兵”称号
时间:2017-03-02 16:27 来源:石台县人民法院 作者:文明网编辑 阅读:次
3月1日上午,池州市宣传工作会议召开,对省级、市级岗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及岗位学雷锋标兵进行表彰。石台法院刘小兵法官被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文明办授予第二批“安徽省岗位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

刘小兵法官始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心怀群众,无论在立案庭还是在执行庭工作岗位上,都积极践行学习雷锋精神,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刘小兵法官获得“岗位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将激励该院干警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美好石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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