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居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为我县文明交通发展所作的贡献,以及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文明、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是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近年来,电动车已经成为城乡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电动车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但电动车加装遮阳篷(伞)、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现象依然存在,电动车上牌管理亟待全面落实,请广大城乡居民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确保2022年7月20日前我县电动车号牌应上尽上。
创建全省文明城市一个也不能少,每一位居民都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力军。为打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自觉做到规范、守法、文明、安全出行,以实际行动参与和支持文明创建工作。一要规范出行,自觉做到上号牌、不装篷、靠右行;二要文明出行,自觉做到不占道、不乱停、不逆行;三要守法出行,自觉做到戴头盔、不酒驾、不闯红灯。公安交管部门将一如既往加强电动车常态管理,严格依法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涉及公职人员的将通报至所在单位。
安全与文明同行,是家庭幸福、社会和美的基石。面对血淋淋的交通事故,特别是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我们十分痛心。守规则是对自己负责,请多一份理性、耐性和谨慎,自觉养成文明驾车习惯,自觉增强安全防护意识,经过无红绿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一慢二看三通过;遇有大型车辆,要自觉远离,规避风险,确保自身安全。同时,还要牢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
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展现文明力量和文明形象,共享“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给我们带来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最后,衷心祝愿您一路平安、家庭幸福!
石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2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文明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