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要求 弘扬改革创新精神 推进机构改革进程
2月18日,石台县召开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石台县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石台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对县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稳步推进石台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县委书记李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章文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这次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石台县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决把改革蓝图转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的生动实践。
会议强调,要坚持对标对表,全面落实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方案》是全县机构改革的总依据。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把握总要求、聚焦总目标,把中央确定的“六个基本原则”贯穿机构改革始终。着力调整优化县级机构和职能,建立健全和优化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优化完善人大、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制度,在深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聚焦重点领域,整合执法职责和队伍,实行统一执法,减少执法层级,精简执法队伍。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加强“四送一服”、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客观要求,必须持续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着眼群众办事抓“简化”,条块协同抓“优化”,激发活力抓“强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格机构限额管理,统筹编制资源使用,严禁违规干预行为。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机构改革的政治责任。深化全县机构改革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地推进落实。要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积极稳妥操作,把握关键环节;加强全盘统筹,整体有序推进;严肃纪律规矩,保障改革实施。
全委会号召,深化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握原则方向,勇于担当作为,狠抓改革落实,为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提供坚强制度保障。(江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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